董事會任務

依同德學校財團法人捐助章程之規定,本校董事會職權如下:

一、捐助章程之變更。

二、董事之選聘及解聘。

三、董事長之推選及解職。

四、監察人之選聘及解聘。

五、校長之選聘、監督、考核及解聘。

六、依本法第四十六條第二項及第三項規定,為有助增加學校財源之投資。

七、依本法第四十九條第一項規定,為不動產之處分、設定負擔、購置或出租。

八、依本法第五十條規定,為學校附屬機構之設立。

九、學校籌設、停辦、改制、合併、解散,或改辦理其他教育、文化或社會福利事業,或聲請破產之決定。

十、校務報告、校務計畫、重要規章之審核及執行之監督。

十一、經費之籌措及運用。

十二、學校法人及所設私立學校預算及決算之審核。

十三、財團法人變更登記資料之審核。

十四、學校法人設立基金之管理。

十五、所設私立學校基金管理之監督。

十六、財務行政之監督。

十七、其他不違反本法第二十九條所定校長職權下,經董事會決議增列之職權。

前項第五款之內容,包括選聘及解聘程序。

 

 

 

董事會成員

董事長 徐德香 女士
董事
陳慶田  謝惠珉 張早
朱健一  王陳秀美 蘇登美
鐘艷珠 杜蘇燕  

以上共9位董事

顧問 戴志遠

 

董事會辦事員/ 鄭伊婷  女士

工作職掌

  • 董事長室、董事會檔案管理

 

  • 貴賓訪客茶水接待事宜

 

  • 董事會議相關準備工作

 

  • 董事長及上級主管臨時交辦之事項

 

  • 日常會務文稿及來函文書之撰擬、簽辦    
 

聯繫方式

Email: td117@tdvs.ntct.edu.tw

Tel: 049*2553109#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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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 049-2553109 傳真:049-2554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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