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電話: 049-2553109 傳真:049-2554415

地址: 542南投縣草屯鎮中正路培英巷8號
1主旨:轉知有關交通部為提升行人用路安全,並增加用路人間互
相尊重及同理心,已製作相關宣導文宣(如影片、懶人
包、單圖等),請貴校結合相關時機宣導時加多運用,並
透過多元宣導管道及通路加強推播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教育部112年8月17日臺教社(一)字第1120080210號函辦
理。
二、相關文宣素材資料可逕交通部交通安全入口網
(https://168.motc.gov.tw)/首頁/行人用路專區banner下
載使用。
1說明:
一、第14屆「您的一票,決定愛的力量」公益傳播領域─影響
力短片獎,由台新銀行公益慈善基金會、國立中央大學公
益傳播中心共同主辦,總獎金10萬元,歡迎對公益或傳播
議題有興趣之16歲至35歲青年投稿參賽。
二、報名時間:2023年8月15日(週二)中午12時起至2023年8月
31日(週四)中午12時止。
三、報名資格:對「公益」或「傳播」有興趣之16歲至35歲青
年,每隊1至3人,每團隊限以一項公益短片報名提案。
四、拍攝主題:用短片拍攝出台灣公益團體的社會影響力。
五、拍攝對象:每一短片拍攝對象為一家公益團體,為其攝公
益短片,公益團體的性質可包含從事兒少福利、老人照
護、身心障礙與弱勢團體。
六、獎勵方式:經網路票選得票數最高之前5名,每組頒發新台
幣2萬元。 七、詳細徵件方式請參考附件提案辦法或至中央大學公益傳播
中心官網(https://cmsi.mgt.ncu.edu.tw/)查詢。
八、聯絡人:林小姐,聯絡電話:(03)422-7151分機66020。
九、惠請貴單位協助公佈訊息,鼓勵青年踴躍參與。
1說明:
一、請貴校運用朝(週)會、班級導師時間或多元化宣導管道
(例如班級社群媒體、公共電子看板、臉書粉專...等),
提醒學生勿輕易提供個人帳戶資料以及謹慎使用第三方支
付平臺(例如網路購物、遊戲點數儲值及虛擬貨幣交易
等),同時避免協助他人領取金錢,以防落入詐欺集團洗
錢之陷阱。
二、倘涉及洗錢行為,除違反洗錢防制法(刑責為7年以下有期
徒刑)之外,更可能觸犯組織犯罪及詐欺等罪名,並需賠償
被害人受害金額,爰請貴校加強校內法治教育宣導,提升
學生被害意識並了解所應負之相關刑責,避免成為洗錢幫
助犯。
三、旨揭相關宣導素材及資料,可至行政院洗錢防制辨公室
(網址:https://www.amlo.moj.gov.tw/)文宣及出版品專區/影音專區內下載運用。
1主旨:有關法務部與教育部共同舉辦「第15屆全國法規資料庫競
賽活動」之2式競賽活動要點,請踴躍參與,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112年8月22日府行法字第1120197648號函辦理。
二、為宣導全國國中、高中職(含五年制專科學校一、二、三
年級)學生善用「全國法規資料庫」,建立知法守法的觀
念,以及期許全國國中及高中職(含五年制專科學校)教
師發揮創意將「全國法規資料庫」資源融入教學之競賽活
動,「第15屆全國法規資料庫競賽活動」活動內容如下:
(一)法規知識王網路闖關競賽:
1、活動對象:全國國中、高中職(含五年制專科學校
一、二、三年級)學生(分國中學生組及高中職學生
組)。
2、活動方式:採網路初賽及現場決賽兩階段競賽。
3、網路初賽:自112年8月18日起至112年10月25日止。
(二)全國法規資料庫創意教學競賽:
1、活動對象:全國國中、高中職(含五年制專科學校)教師(含兼任教師、代理(課)教師、實習教師及教官)
(分國中組及高中職組)。
2、活動方式:運用「全國法規資料庫」融入法治教育相
關議題進行教案設計,本屆教案甄選之主題如下:
(1)人權法治與性別平等議題。
(2)重大修法議題。
(3)資訊與網路安全議題。
(4)其他與法治教育相關議題。
3、報名期間:自112年8月18日起至112年10月5日止。
三、請貴校學生及教師宣導踴躍參與「第15屆全國法規資料庫
競賽活動」,有關相關活動文宣及網站連結圖示,得至
「第15屆全國法規資料庫競賽活動網站」(網址
https://compete.law.moj.gov.tw/)之「法規資源/下載
專區」下載。
詳如附件。
交通、水域及防墜安全課程模組教學推廣合作
2023 年《亞太⻘少年社會科學期刊》徵稿簡章
國民中學教學正常化自我檢核表
1一、依據財團法人邱創煥文教基金會112年8月18日財煥字第170號函辦理。
二、旨揭獎助學金相關資料,業已協助刊登於本部「圓夢助學網」(網址:https://www.edu.tw/helpdreams/),如學生有申請需求,可提醒學生上網瀏覽。
三、如對旨揭獎助學金有任何疑義,請逕洽該會聯絡人詢問(電話:0917-832891)。
1說明:
一、依據財團法人賑災基金會112年8月15日賑基字第
0001120112號函辦理。
二、為協助國內重大天然災害災區低收入弱勢受災家庭子女解
決就學困難,該會訂有「助學金」申請辦法(附件),申
請資格為國內重大天然災害災區低收入弱勢受災家庭,就
讀大專校院、高中職(五專前三年)、國中(小)之在學
子女,且未享有公費待遇及未領軍公教子女教育補助費,
確有就學困難者。
三、前述辦法所稱重大天然災害,係指申請日期起算前3年內災
害發生時,中央或直轄市、縣(市)、鄉(鎮、市)業經
成立災害應變中心為認定基準,同一學期內同一受災事實或連續發生受災事實以申請一個學期助學金補助為限。
四、符合上述申請辦法相關規定者,請依辦法第五點申請方式
備妥相關證明文件,由受災家庭子女就學之學校彙總申請
者相關文件後免備文寄交該會(23143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
3段200號5樓)申請。
五、詳情請參閱該會網站(http://www.tf4dr.org/)。
六、本案連絡人:余信貞(02-89127636)。
七、檢附本案助學金申請辦法暨相關申請表件乙份。
1主旨:轉知財團法人汽車交通事故特別補償基金檢送112年製作
之強制汽車責任保險宣導短片(國語版、台語版及客語
版),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教育部112年8月11日臺教社(一)字第1120078742號函辦
理。
二、該基金係依據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以下稱本法)第38條
規定,為使汽車交通事故之受害人均能依本法規定獲得基
本保障、維護道路交通安全及健全強制汽車責任保險(以下
稱強制險)制度之政策性目標而設置,並由金融監督管理委
員會主管監督之公益性財團法人。
三、111年11月30日起,微型電動二輪車須登記領牌,並投保強
制險,始得行駛道路。考量機車及微型電動二輪車之使用
族群,以學生及高齡者居多,請協助廣為宣導,以強化學
生及高齡者對於強制險之認識。前開事項,請貴校配合相
關集會時間或結合課程時,運用宣導素材向學生加強教育宣導,另亦請透過學校多元宣導管道(如:電視牆)播放
宣導短片,以擴大宣導層面及成效。
四、旨揭宣導短片,可至該基金網站(路徑:首頁/教育宣導/多
媒體宣導,網址https://www.mvacf.org.tw/Media)下
載。
IYBSSD@TAIWAN三分鐘科學創新英語短講
電話: 049-2553109 傳真:049-2554415
地址: 542南投縣草屯鎮中正路培英巷8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