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電話: 049-2553109 傳真:049-2554415

地址: 542南投縣草屯鎮中正路培英巷8號
詳附件
(一)111學年度起,考生第一階段報名至多可申請 6 個校系科(組)、學程:報名費含報名資格與身分審查費新臺幣200元及每1個校系科(組)、學程申請費為新臺幣100元;低收入戶考生報名費全免;中低收入戶考生報名費減免60%。
(二)請通過第一階段統測成績篩選考生,完成第二階段報名系統(含學習歷程備審資料上傳作業),說明如下:
(三)「第二階段報名系統(含學習歷程備審資料上傳作業)」與「第二階段繳費及查詢系統」分列兩個作業系統。上傳暨繳費操作順序互不影響,考生得自行決定優先操作順序。各甄選學校截止日期明訂於簡章分則中。
(四)第二階段報名系統(含學習歷程備審資料上傳作業)系統開放時間,自111年6月2日起至6月9日,每日08:00至21:00止(首日為10:00起至21:00止),系統於每日1:00準時關閉後,正在進行上傳中之學習歷程備審資料將無法完成上傳,請考生特別注意,務必預留學習歷程備審資料上傳時間。
(五)第二階段繳費及查詢系統開放時間,自111年6月2日10:00起至6月11日24:00止,系統期間24小時開放,本系統除提供繳費帳號查詢下載外,亦提供學習歷程備審資料上傳「狀態」及資料「檢視」功能。
(六)111學年度起,本招生參採考生就讀高級中等教育階段之學習歷程資料,作為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之備審資料審查。
(七)學習歷程備審資料包含「A.修課紀錄」、「B.課程學習成果」、「C.多元表現」及「D.自行撰寫及上傳資料」,於第二階段報名時以網路上傳(或勾選)學習歷程備審資料,至所報名之校系科(組)、學程審查。
(八)「B.課程學習成果」及「C.多元表現」,可經由考生同意及勾選後,由「學習歷程中央資料庫」釋出考生之中央資料庫學習歷程檔案至本委員會,提供至申請之校系科(組)、學程審查。其中「B.課程學習成果」中之「B-1專題實作及實習科目學習成果(含技能領域)」為必採項目。
(九)於「報名資格與身分審查」期間,具有中央資料庫學習歷程檔案,勾選同意釋出中央資料庫學習歷程檔案至本委員會,且於通過第一階段篩選而欲參加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作業之考生,在「第二階段報名系統(含學習歷程備審資料作業)」各校系科(組)、學程上傳時,考生須就以勾選清單方式「使用中央資料庫學習歷程檔案」或採用「自行上傳PDF檔案」選擇方式,擇一方式繳交學習歷程備審資料。上傳模式一經確定送出後,上傳系統即確定上傳模式,不得再更改,請考生審慎作業。
(十)、考生如同時獲四技二專技優甄審入學招生與甄選入學招生之分發錄取資格時,須擇一辦理報到。四技二專技優甄審獲分發錄取且完成報到之考生,須於111年7月14日12:00前,向四技二專技優甄審入學招生分發錄取學校聲明放棄入學資格後,才可於本招生管道辦理報到,報到截止時間請參閱各甄選學校簡章分則。
(十一)旨揭入學招生個別報名系統練習版,供考生熟悉系統操作流程,考生可於練習期間至「考生作業系統」點選進行練習,練習版之所有操作過程皆不儲存,各階段系統操作手冊及相關事項,業已公告旨揭招生網站「考生作業系統」,各階段系統練習版,開放時間如下:
(十二)考生報名資格登錄系統:111年3月25日10:00起至4月18日17:00止。
(十三)第一階段個別報名系統:111年3月25日10:00起至5月13日17:00止。
(十四)第二階段報名系統(含學習歷程備審資料上傳作業):111年5月20日10:00起至5月27日21:00止。
(十五)登記就讀志願序系統:111年3月25日10:00起至6月29日17:00止。
(十六)111學年度各校提供第二階段甄試協助措施:因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影響、低(或中低)收入戶、離島地區或其他特殊需求考生扶助機制;考生欲瞭解前述詳細措施,可至本會如下網頁查詢。
(十七)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請至「防疫應變專區」查詢。
(十八)低(或中低)收入戶或其他特殊需求考生:請至「考生協助專區」查詢。
(十九)離島地區:限澎湖縣、金門縣(含烏坵鄉)、連江縣、臺東縣綠島鄉、蘭嶼鄉及屏東縣琉球鄉地區考生,請至「離島視訊面試專區」查詢。
一、本校111學年度進修學士班各入學管道作業期程如下:
(一)申請入學:報名自111年3月21日起至4月22日止,考試日期為111年5月7日。
(二)考試入學:報名自111年5月1日起至6月24日止,考試日期為111年7月26日。
二、招生學系:英語學系、綠色能源科技學系。
三、修業年限:4年;修課時間:每周一至周五下午6:30起及星期六白天。
四、網路報名網址:https://admissions.nutn.edu.tw/tceRecruit/。
五、招生簡章不另發售紙本,請至報名網站下載查閱,招生諮詢電話:06-2133111轉分機241、242、243。
http://www.tdvs.ntct.edu.tw/list/209
已請導師協助班群公告,網站、記事本同步公告
110-2新路線時間表(111.03.31上學實施)1110330版
一、標案名稱:110學年度時尚造型科實習工具採購案。
二、廠商領標方式:惠請廠商親自至校領取投標須知,每份新臺幣50元整。
三、收標期限:111年3月25日(星期五)至111年3月31日(星期四)下午4時整前送(寄)達。
四、開標時間:111年4月1日(星期五)上午10時。
五、開標地點:本校學生活動中心3樓圖書館會議室。
本案聯絡人:總務處張朝閔組長。
聯絡電話:049-2553109分機162。
一、111學年度四技二專統一入學測驗訂於111年4月30日、5月1日(星期六、日)舉行,各節考試科目、時間請參閱簡章。
二、准考證為考生每節應試必要文件,請考生考試當天應備妥准考證與應試文具提早出門,相關注意事項及宣導簡報請參閱附件1、附件2。
三、有關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考生應考防疫措施,將依據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及教育部規定事項辦理,最新應考注意事項及因應措施,將視疫情狀況公告於本中心網站(https://www.tcte.edu.tw),敬請考生配合,務必於考前至本中心網站查詢,給考生和家長公開信請參閱附件3。
四、有關設計群專業科目(二)媒材與工具規範,請務必輔導報考該群類考生參閱簡章相關規定及附件4。
五、國文科、英文科、外語群英語類專業科目(二)和設計群專業科目(二)等非選擇題注意事項,亦請於本中心網站連結「統測非選擇題專區」下載。
臺灣易讀參考指南如附件
旨揭易讀參考指南電子檔附掛於CRPD資訊網「宣導專區」
之「易讀專區」(網址:https://crpd.sfaa.gov.tw/),
請逕自下載參考運用,並協助廣為周知,以保障身心障礙
者近用資訊及社會參與之權利
一、依據國立臺灣師範大學(以下稱臺師大)111年3月18日師大心測中字第1111007316號函辦理。
二、為使申請應考服務之考生,於考前了解各項應考服務和考試程序及注意事項,臺師大業於會考網站(https://cap.rcpet.edu.tw)公告相關資訊,請貴校轉知考生得上網查閱其內容。
三、前述網站亦提供歷屆語音報讀音檔及NVDA試題本電子檔範例,供教師於考前協助申請語音報讀及使用NVDA試題本電子檔應試之考生練習使用。
四、本案聯絡人:臺師大心理與教育測驗研究發展中心研究員陳欣如,電話:(02)7749-8687、研究員黃詩雯,電話:(02)7749-8684。
一、依據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11年3月15日桃教高字第1110020865號函辦理。
二、旨案相關訊息如下:
(一)申請對象:全國高中職學生及全國五年制專科學校前三年,但不含延長修業年限,且設籍桃園市之學生。(詳細申請資格如旨揭實施要點)。
(二)申請文件: 由學校推薦優良表現之學生,填具申請表及個人資料保護法同意書。
(三)申請日期:即日起至111年4月25日下午4時前寄(送)達,逾期不予受理。 (四)申請方式:
1、申請人就技職學生獎學金、技職學生助學金及特殊表現學生獎學金擇一申請。
2、申請推薦名單應通過各校獎學金審查委員會。
3、請貴校確實審查申請人品行是否值得推薦。
4、請各校務必協助配合依獎項類別分類送件。送件時務必連同「申請總表」一併寄出,總表填寫後請逐級核章。
5、請各校將「申請總表」及申請特殊表現學生獎學金者之「得獎感言可編輯檔及生活照片電子檔」以email寄出。
(五)寄件地點:
1、桃園市立觀音高級中等學校( 328桃園市觀音區中山路二段519號教務處註冊組收,請註明臻鼎科技公司優良學生獎助學金申請)。
2、上述第5點之電子檔請寄至電子信箱cherry@gish.tyc.edu.tw。
三、獎助金額:
(一)技職學生獎學金:三百名,每名新臺幣(以下同)一萬元。
(二)技職學生助學金:二百名,每名一萬元。
(三)特殊表現學生獎學金:
1、國際性:國際競賽或展覽比賽成績前三名或具備正(備)取國手資格者,每名(組)五萬元。
2、全國性(1)全國技藝、技能競賽、展覽或全國(含)以上比賽成績第一名,每名(組)三萬元。
(2)全國技藝、技能競賽、展覽或全國(含)以上比賽成績第二、三名,每名(組)二萬元。
(3)全國高級中等學校技藝競賽獲金手獎、領有技術士證者(甲級),每名一萬元。
四、請各校特別留意「技職學生獎學金」項推薦時,務必依條件自行篩選全校技職學生總數至多3%進行推薦(人數得依計算結果四捨五入),並於申請案送件時敘明全校學生人數及推薦人數,俾利審查作業順利進行。
五、本案如有疑問,請逕洽桃園市立觀音高級中等學校承辦人:教務處陳主任 03-4981464#210或註冊組長汪組長03-4981464#212。
六、本案訂於111年6月10日於該府B2大禮堂舉行頒獎典禮,請各校獲獎同學或代表出席,頒獎典禮出席注意事項將另函通知。
七、檢附旨揭實施要點、申請表、申請總表及同意書各乙份。
參加培訓可核予公假半天,3/18(五)下午5點前報名完成。
為獎勵澎湖縣籍就讀各級學校清寒優秀學生,勤奮向上,敦品勵學,縣府訂定「澎湖縣政府辦理各級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發給要點」,本年(111)年自3月15日起開始至4月15日止受理申請。
教育處說明,本獎學金申請資格如下:
一、凡設籍本縣並居住6個月以上(戶籍為準)之清寒優秀學生肄業於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高中、職限在本縣肄業者)並符合下列各款標準及資格者得由學校申請之。
(一)大專、研究所成績:操行成績80分(甲)、學業成績80分。
(二)高中職學業成績:高中為75分、高職為80分。
(三)享有公費、補校、進修部、進修推廣部、空中大學、夜間部及未經政府核准立案學校之學生不得申請。
(四)家境確屬清寒者(以列入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及本府專案核准為經濟弱勢之家庭有案者優先)。
(五)五專4、5年級比照大學一、二年級成績計算。
二、獎學金名額如下:
研究所、大專院校學生:研究所每學期3名、大專院校每學期40名。
高中高職學生:每學期40名。高中(高中附設職業類科)20名,高職20名,若高中(高中附設職業類科)與高職尚有名額時,可相互遞補之。
三、獎學金金額每名規定如下:
研究所學生:每學期新臺幣8,000元。
大專院校學生:每學期新臺幣4,000元。
高中高職學生:每學期新臺幣2,000元。
四、申請手續:
大專、高中職學校申請獎學金之學生須檢附申請書,前學期學業成績證明書及設籍本縣之證明、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及本府專案核准為經濟弱勢之家庭有案者之證明1份,由學生向就讀學校申請後送縣府核辦。
教育處表示,相關書表格式請逕至縣府教育處網站:www.phc.edu.tw最新消息公告項下(111.3.11)下載相關資料,申請表不敷使用時,請自行影印使用。
一、依據財團法人慶寶勤勞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111年3月14日(111)慶勤字第005號函轉知。
二、申請對象:高級中等學校(含進修學校)及五年制專科學校一~三年級學生。
三、申請條件
(一)申請人持有戶籍所在地之地方政府核發之低收入戶家庭證明。
(二)各項成績標準如下:
1、學業:110學年度上學期平均成績80分(含)以上且無任一學科不及格。
2、操行:110學年度上學期操行成績80分(含)以上,且德行評量無小過(含)以上之處分。
無操行成績者,以評語無負面評語為標準。
3、體育:110學年度上學期體育成績70分(含)以上。若無體育成績(非必修或選修課程)
則無須提供。
(三)其他條件要求
1、具中華民國國籍及學籍者。
2、於申請本獎學金時,未領取其他社福團體(不包含政府單位)任何形式獎助學金或師資培
育公費助學金。
3、獎學金發放日仍在學之學生。
四、獎助標準:每人每學期10,000元整,於每學期結束後重新審定。
五、每校推薦人數以2名為限。
六、符合資格且有意願申請者,請洽教務處註冊組索取申請書。
請務必於111年3月28日(星期一)17:00前,填妥申請書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繳交給教務處。
一、依據111學年度四技二專技優甄審入學招生簡章辦理。
二、旨揭招生不採計四技二專統一入學測驗成績,凡高中職畢(結)業生或具同等學力之學生,持有簡章規定技藝技能競賽優勝名次獲獎證明、乙級以上技術士證或領有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及格證書者均可報名。
三、旨揭招生採先繳報名費後辦理資格審查方式,欲以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報名之學生,應於111年4月18日10:00起至111年4月20日17:00止,至四技二專聯合甄選委員會網站(網址:https://www.jctv.ntut.edu.tw/enter42/ skill/,以下簡稱本委員會網站)「繳費身分審查系統」完成繳費身分登錄並繳寄相關證明文件至本委員會審查;經本委員會審查通過者,始享有報名費與指定項目甄審費用減免;未於規定時間內登錄身分或身分未通過者,均以一般生身分繳費。
四、旨揭招生採學生個別報名方式辦理,欲參加學生須於111年5月5日10:00起至111年5月10日24:00止,進行繳交報名費,完成繳費後須於111年5月11日17:00前至本委員會網站「資格審查登錄系統」登錄基本資料及獲獎資料並勾選同意釋出中央資料庫學習歷程檔案至本委員會之調查(未具備中央資料庫學習歷程檔案者無須勾選),登錄後將相關資料於111年5月11日前(郵戳為憑)以限時掛號郵寄本會審查;未繳交報名費、未參加或未通過資格審查學生不得參加後續報名【選填校系科(組)、學程】。
五、通過資格審查學生須於111年5月17日10:00起至111年5月20日17:00止至本委員會網站「報名系統【選填校系科(組)、學程】」,就可報名之招生類別中至多選擇5個校系科(組)、學程報名【但四技二專各招生學校得限制學生僅能報名該校1個校系科(組)、學程】。
六、於資格審查時勾選「同意釋出中央資料庫學習歷程檔案至本委員會」學生,另須於111年5月17日10:00起至111年5月20日21:00止,登入本委員會「校系科(組)、學程上傳檔案勾選清單預擬練習版」檢視本委員會所取得之中央資料庫學習歷程檔案(含修課紀錄、課程學習成果及多元表現),其中修課記錄不含第六學期。如有疑義者請於111年5月20日21:00前向就讀學校提出申請,由就讀學校查明並備文逕向中央資料庫學習歷程檔案主管權責單位辦理更正。
七、完成報名【選填校系科(組)、學程】之考生,須於111年5月27日10:00起至各校所訂截止時間止,至本委員會網站「學習歷程備審資料上傳系統」網路上傳(或勾選)學習歷程備審資料及依各校所訂方式完成「繳交指定項目甄審費用」。各校系科(組)、學程備審資料上傳暨繳費截止時間,請參閱本委員會網站「簡章查詢系統」之「各校系科(組)、學程甄審條件」。
八、「繳費身分審查系統(練習版)」、「資格審查登錄系統(練習版)」、「報名系統【選填校系科(組)、學程】(練習版)」及「就讀志願序登記系統(練習版)」將於111年3月23日10:00起至111年4月13日17:00止提供學生練習。
電話: 049-2553109 傳真:049-2554415
地址: 542南投縣草屯鎮中正路培英巷8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