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事項

南投縣政府轉知勞動部勞工保險局,工作要投保,安心上工有保障

您知道嗎,便當有三寶,工作也有「三保」喔!勞保局提醒您,工作風
險無所不在,無論是正職、兼職、短期或臨時性的工作,雇主都要依規定在
勞工上班第一天申報參加勞工保險、就業保險及勞工職業災害保險,以下就
讓我們一起來認識這「三保」的保障目的跟投保規定吧!
一、 勞工保險:提供勞工於工作期間發生普通傷病事故及離職退休後的基
本生活保障
依照《勞工保險條例》規定,事業單位僱用勞工 5 人(含)以上者,
即為強制投保單位;至於僱用勞工未滿5 人或僅辦理稅籍登記之單位,
則可以自願方式申報勞工加保。
二、 就業保險:提供勞工於失業及職業訓練一定期間的基本生活保障
依照《就業保險法》規定,已依法辦理登記或設有稅籍之單位,
只要有僱用 1 名勞工就是強制投保單位。
三、 勞工職業災害保險:提供勞工遭遇職業傷害或罹患職業病,其本人或
家屬的基本生活保障
依照《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規定,已依法辦理登記或設
有稅籍之單位,只要有僱用 1 名勞工就是強制投保單位。
至於受僱於自然人雇主(如受僱工頭的點工)、實際從事勞動者
(如外送員)或依勞基法第45條第4項所定提供勞務者(如廣告童星),
則可以透過特別加保管道(統一超商 ibon 機台、勞保局官網或官網公
布之職業工會)加保。
最後提醒您,努力工作的同時也要守護自己,記得透過勞保局 e 化服
務系統、郵政金融卡、勞動保障卡、電洽或臨櫃辦理等方式查詢個人投保資
料,隨時掌握投保情形,千萬不要讓權益睡著囉!

更多詳細資訊可上勞保局全球資訊網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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