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事項

原住民族委員會「114學年度國民中小學清寒原住民學生助學金實施要點」

一、依據原住民族委員會114年8月28日原民教字第1140044373號 函及原住民族委員會辦理國民中小學清寒原住民學生助學 金實施要點辦理。
二、符合申請資格條件:
(一)本案實施要點所稱清寒,係指中低收入戶或家戶年所得總 額在新臺幣(以下同)50萬元以下者。
(二)凡家戶所得總額在50萬元(含)以下之原住民學生(含1、7年級新生)均可申請。
(三)本助學金計入家戶年所得之成員為申請人之主要照顧者-父母(或繼父母、同性配偶);相關申請作業規定、表件格式請依本文所附要點、申請書等資料內容辦理。
(四)凡具低收入戶身分之原住民學生(含1、7年級新生)應請領 「學產基金會學生助學金」(要點第6點),惟不符學產基金 會申領條件之低收入戶原住民學生,得申請本助學金補助 ,但不得雙重請領,如經比對後發現雙重請領,即取消資格。
三、本助學金於112學年度開始改分為上、下學期核發。
(一)國小原住民學生每學期1,500 元整( 即每學年3,000 元整)。
(二)國中原住民學生每學期2,000 元整( 即每學年4,000 元整)。
四、本助學金申請自本(114)年9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相關申辦作業及書表下載,請至該會助學金申請暨核發作業網站(網址:https://cip.ntcu.edu.tw/home)辦理,並得參考網站 內提供之助學金申請說明及系統操作影片(https://www.youtube.com/watch?v=Z9uCDu_sdgg)。
五、新學年度如更換承辦人或忘記密碼,請善用網頁中忘記密碼變更,或修正承辦人個人基本資料及Email 帳號後記信至apcntcu@mail.ntcu.edu.tw進行修改。
六、本案申請注意事項:
(一)本助學金採網路登錄與書面送審併行作業。
(二)網路登錄:
1、不論學校是否申請本助學金,均須進入申報系統(https: //cip.ntcu.edu.tw/)建立學校基本資料(含學生人數)。
2、如欲申請助學金,則請於114年9月30日(星期二)前,將 學生相關資料填報完成(資料請確實核對無誤)。
3、請貴校承辦人員務必核對申請人姓名、其父母姓名、身份字號及申請人原住民之身份註記,以利審核及勾稽作 業之執行。
4、同父母同戶2人以上申請,兄弟姊妹之申請表各填1份, 打破年級相連置放,登錄時,流水號必須相連。
5、登錄作業完成後進行「親自書面送審」方完成本案審查程序。
(三)本助學金書面送審作業:
1、審查地點:本縣埔里國民小學。
2、審查時間:114年10月3日(星期五)上午9時30分至下午3時。(與「原住民優秀學生獎學金」同時間地點書面送審)
3、檢附相關表件:
(1)申請表:(請使用更新之申請表)。
(2)證件影本。
(3)特殊狀況證明書。
(4)學生印領清冊簽單(上、下學期都需請學生親自簽名,名字需與登入檔案相同 )。
4、請惠予送件人員公(差)假處理。
七、相關作業規定、表件格式請依本文附件實施要點、申請書、 特殊狀況證明書、學校端申請流程、系統操作手冊等資料內容辦理(請善用操作說明影片)。
八、本案聯繫窗口信義國小王民珍校長,電話:(049)2791263#11。

下載檔案:

辦理國民中小學清寒原住民學生助學金實施要點.pdf

114學年度國民中小學清寒原住民學生助學金申請表.pdf

114學年度國民中小學清寒原住民學生助學金申請表-特殊狀況申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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